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或離校2年內參加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可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
培訓補貼采取“先繳后補、直補個人”的方式進行,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培訓先行繳納培訓費用,培訓合格后享受培訓補貼。具體程序如下:培訓機構組織高校畢業生開展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通過安徽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系統提交開班申請,經審核同意,培訓機構開展培訓。培訓結束后,應當進行結業考核。當地人社部門對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參訓人員按照規定的標準給予培訓補貼,補貼資金直接撥付高校畢業生個人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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