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獲悉,根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合肥市房地產中介行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日常投訴檢查情況,擬對兩名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的不良經營行為給予信用扣分。
根據公示,合肥市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張某,因冒用其他公司公章簽訂合同,以個人名義承接房地產經紀業務,擬扣除信用分30分;未在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上簽名,擬扣除信用分10分。
此外,合肥市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蘇某峰,因冒用其他公司公章簽訂合同,以個人名義承接房地產經紀業務,擬扣除信用分30分;簽訂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前,未按《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向交易當事人說明和書面告知規定事項,擬扣除信用分10分。記者 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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